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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标准及其基本分类
时间:2011/5/18 13:42:58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87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中华民国国家标准(英文名称Chinese National Standards,缩写CNS)是中华民国在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实施的国家标准,1935年由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主管并办理。于1944年6月6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共分为21类,每类都有类号。实施国家标准是自愿的,除非主管机关引用标准的任何部份为法规。2003年底,已制定公布逾15000种国家标准。虽然中华民国因未按章交会费而在1950年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停止会籍,但仍有许多国家标准自ISO标准翻译成中文。少数标准也有英文版,但遇有解释不同,应以中文为准。
  每种标准都有总号,并可冠以CNS,像是CNS 11643。

CNS 标准区分为21大类

A类:土木工程及建筑
B类:机械工程
C类:电机、电子工程
D类:机动车及航太工程
E类:轨道工程
F类:造船工程
G类:金属冶炼
H类:非铁金属冶炼
J类:核子工程
K类:化学工业
L类:纺织工业
M类:矿业
N类:农业、食品
O类:木业
P类:纸业
Q类:环境保护
R类:陶业
S类:日常用品
T类:卫生及医疗器材
X类:资讯及通讯
Z类:工业安全、品质管制、物流及包装、一般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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