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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情况及对策建议
时间:2008/5/30 9:58:46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3606 文章来源:《技术性贸易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泉州市轻纺行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全国轻纺产品、尤其是轻纺产品极具重要的生产加工和主要的出口基地之一,为泉州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泉州市轻纺产品年出口总值达35亿美元以上,占全市出口商品货物总值的70%左右。出口上亿美元的轻纺产品主要有:鞋类、纺织品服装、玩具、箱包、陶瓷制品(包括装饰用或工艺日用化陶瓷制品)、伞、树脂工艺品、塑料制品、家具、机电产品;产品主要输往美国、欧盟、日本、中东以及东南亚近100个国家和地区。虽然目前泉州市轻纺产品出口已取得长足进展,开拓国际市场仍极具潜力,出口创汇还有很大的空间,但同时也面临着欧、美、日等发达经济体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的严峻挑战,加之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自身存在的诸多弊端,出口形势不容乐观。为了确保泉州市轻纺产品出口能有效地突破进口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以认真分析,以采取有效对策措施积极应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国加入WTO后,关税壁垒逐渐被打破,各国普遍运用非关税壁垒措施来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特别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凭借其先进科学技术和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制定了名目繁多、近乎苛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来限制、阻碍我国轻纺产品出口,从而导致我轻纺产品出口严重受阻。自2002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已就此连续9次对我国出口欧盟、日本的轻纺产品发出风险警示通报,频次之多,涉及面之广,影响之大,可谓前所未有。综观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涉及出口轻纺产品的安全、卫生以及环保和反欺诈等方面的内容。现在,我国出口轻纺产品频遭预警,已经给泉州市的出口轻纺行业敲响了警钟,必须引以为戒。

1、含有有害有毒物质的出口纺织品或皮革制品遭遇欧盟的全面禁止

(1)有害有毒染料被禁用。2002年9月,欧盟发布第2002/61/EC号指令,规定可释出禁用芳香胺的浓度超过30ppm的偶氮染料(AZO),不得用于生产可能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接触的纺织品或皮革制品,如服装、床上用品、毛巾、假发、帽子、睡袋、鞋袜、手套、尿布及其他卫生用品等。该指令于2003年9月起生效;2003年1月欧盟 又通过第2003/03/EC号指令,禁止在上述纺织品或皮革制品中使用蓝色染料,并自2004年6月起,这些制品就不得投放欧盟市场。上述两个指令主要针对的是纺织品服装和鞋类等皮革制品的生产。据统计,近几年每年经泉州国检部门检验的出口纺织品服装2亿美元,鞋类13亿美元,玩具700万美元。其中,受指令影响的纺织品服装、鞋类及皮革制品、玩具等三大类商品,2003年全市出口欧盟的货值分别是纺织品服装9000万美元、鞋类及皮革制品近8亿美元、玩具400多万美元,加上出口包装、床上用品等,估计全市输欧出口纺织品服装、鞋类、玩具、包袋等轻纺产品企业达1000余家,另有给上述产品生产企业提供原辅料或漂染、印染、制革加工的企业200余家。上述指令的发布实施,泉州市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玩具、包袋等生产加工和出口企业将受到严重影响。

(2)生态保护项目受到高度重视。目前,欧盟正在极力推行国际纺织品生态标准Oeko-Tex Standard 100-2000。该标准要求纺织品不含有害有毒物质,这表明欧盟对纺织品的环保要求已日趋严格。除了禁用染料(AZO)外,还严格要求限制游离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残留物、杀虫剂和除草剂残留量、PCP等防腐剂、多氯联苯含量以及柔软、增白剂的使用,严格控制织物酸碱度和染色牢度,并在纺织品中广泛推行生态标签制度。涉及到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的 有服装、鞋帽、布类玩具及其他纺织品。由于Oeko-Tex Standard 100对有些物质要求十分苛刻,有的达到PPB级,致使发展中国家检测条件无法达到要求,同时增加了测试的费用。目前这些标准对进口商品而言虽然不是强制的,但它的市场导向作用是巨大的、无形的,对泉州市 今后轻纺产品的出口有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2、玩具及婴儿用品安全要求极为严格

自2003年8月起,玩具原料不得使用主要成分为以DEHP为原材料的聚氯乙烯合成树脂;2003年1月,欧盟发出消费者警告,认为原产于我国的婴儿玩具娃娃中苯酚含量超出欧盟允许的最高限量,婴儿使用后 有中毒危险;最近,欧盟又发出消费者警告,认为原产于中国、使用电池作为动力的婴儿奶嘴,其布绳有可能导致婴儿窒息,可拆卸的自动开关板零件致婴儿吞食后 有电击的危险。欧盟已建议成员国禁止销售或从市场收回上述产品。欧盟发布的上述标准及消费者警告,亦将对泉州市近100家出口玩具及婴儿用品生产企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塑料玩具业,由于邻苯二甲酸酯是PVC塑料中应用最多的增塑剂,故此禁令对塑料玩具业无疑将是致命的打击。

3、有关日用陶瓷涉及人体健康的规定近乎苛刻

由于日用陶瓷釉面的铅、镉溶出量设计到人体健康,美国FDA(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制定了严格的铅镉溶出量限定标准,对日用陶瓷出口设置技术障碍。早在1982年,美国FDA借口波士顿一家儿童医院控告中国陶瓷铅镉溶出量不合格,对我输美陶瓷实施自动扣留。为解决陶瓷的顺利输美,当时国家商检局、轻纺业部等部门对内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攻关,对外经过与美国FDA的艰苦谈判和磋商,于1988年签署第一份《备忘录》,该《备忘录》规定原商检局负责检验输美陶瓷器皿并出证,美国FDA可对交货进行抽查,扣留未附有有效证书或超标的陶瓷器皿。随着国际上质量认证制度的兴起,美国对输美日用陶瓷提出了新的要求,1999年5月,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美国FDA修订了《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 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并于1999年9月20日正式执行。在新《备忘录》中,规定我方只批准取得输美日用陶瓷认证的工厂生产的合格日用陶瓷输美国,即只有取得输美陶瓷认证才能对美出口日用陶瓷。该《备忘录》还对日用陶瓷按各种容器类型、大小规定了十分严格的铅、镉溶出量限量要求。尔后,欧盟、以色列也相继要求我国出口日用陶瓷进行铅、镉溶出量的检测。日用陶瓷系泉州市传统大宗出口商品,泉州市是福建省日用陶瓷主要出口基地,年出口量达4000万美元以上,占全省出口总量近97%,其中我国三大陶瓷都 之一的德化县,日用陶瓷出口量就约占全省出口总量的80%左右。美国FDA对日用陶瓷铅、镉溶出量的严格限定,对泉州市日用陶瓷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及扩大出口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4、电子电气产品的安全环保要求日趋严厉

2003年1月,欧盟相继批准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前一指令规定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器具、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电器和电子工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和监视控制装置、用户设备、自动售货机等十类产品中交流电不超过1000V、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设备必须报废,涉及到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视机、荧光屏、电熨斗、电锯、玩具等产品。后一指令要求自2006年7月起,投放于欧盟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聚溴联苯等六种有害物质,并要求涉及的产品从设计开始就必须考虑环保要求。这两个指令仅有18个月过渡期。更值得泉州市相关 出口企业关注的是,后一指令中有关产品的回收费用和回收率的规定,即该指令不但规定谁生产、谁承担回收费用,而且还规定历史报废设备的收集费用由市场占有者按比例分摊。如果将回收成本转嫁给我制造商,由于欧盟劳动力成本极高,可能是回收成本接近甚至高于泉州市出口企业制造成本,该指令的实施将大大地削弱泉州市输欧电话机、蓄电池等大宗出口电子电气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观念陈旧,质量意识淡薄

目前泉州市不少轻纺产品出口生产企业仍停留在传统重视外观质量的陈旧观念上,更有甚者,个别小企业竟使用低质原辅料生产加工出口轻纺产品以达到低价竞销的目的。殊不知目前世界上发达或先进国家更关注的是轻纺产品对人类健康、安全、环保以及防 欺诈等方面的“绿色壁垒”问题。如欧盟目前正推行国际纺织品生态标准,该标准要求纺织品不得含有害有毒物质,除禁用偶氮染料外,还严格要求限制游离甲醛含量、可溶性重金属残留物、杀虫剂、除草剂残留量等;不仅如此,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据此效仿欧盟立法准备制定相应的技术法规加以限制。涉及到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的 有服装、鞋帽、布类、玩具及其他日用纺织品及面料。

2、原辅料市场混乱,质量隐患难消除

轻纺产品中偶氮染料的控制关键在于对主要原辅料的控制。近年来,虽然我国纺织品印染业发展较快,广东省的东莞、浙江省的温州、福建省的晋江等地的鞋材市场也已形成一定规模,但目前泉州市中高档出口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的原辅料仍主要依赖于从港澳台地区和日本、韩国等国采购进口。据初步调查,目前泉州市纺织品服装、鞋类、玩具等生产企业 使用偶氮类染料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一些年出口货值超千万美元、规模较大的出口服装、鞋类生产企业,对国际上禁止使用偶氮染料的情况比较了解,因此在采购面料或原辅料时,通常都在采购单上注明“不含偶氮类染料”,交货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含偶氮类染料的检测报告,并书面承诺所提供的面料或原辅料不含偶氮类染料;但约占70%左右的出口鞋类、服装企业,对使用偶氮类染料的有关情况不甚了解、重视不够,采购面料或原辅料的渠道不一,这些企业将来遭到欧盟禁用指令影响的可能性甚大;还有一些按客户订单要求进行生产的企业,客户要求的则严加控制,并自觉送样检测,避免使用禁用偶氮类染料,否则就不加以控制。根据国检部门对出口纺织品服装中的内衣、婴幼儿类产品抽查情况来看,所检样品含禁用染料的比例高达5%-15%左右。由于原辅料市场的失控,这必然使泉州市轻纺产品成品输欧埋下内在质量隐患。

3、管理水平不高,质量状况堪忧

首先,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整体质量管理水平不高。据不完全统计,现阶段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生产企业2500家,出口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近150家,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出口轻纺产品生产企业不足20%,通过ISO14001环保管理体系和OHSA18001职业安全卫生体系认证的企业更是少数。殊不知上述三项体系认证已成为当今国际上发达先进国家的主要技术性贸易壁垒之一。其次,出口轻纺产品自身存在的涉及安全、卫生以及环保和反欺诈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据有关部门2003年监督抽查结果表明,在安全、卫生、环保项目方面,出口纺织品服装及面料甲醛含量超标不合格率为1.5%,PH值不合格率达16.2%,禁用偶氮染料不合格率1.5%,耐水色牢度不合格率为18.2%,耐磨擦色牢度不合格率为23.2%,耐唾液色牢度不合格率为12.0%;出口鞋类及鞋材禁用偶氮染料不合格率为5.3%,游离甲醛不合格率7.7%,有害 重金属镉含量不合格率14.0%,六价铬含量不合格率为3.6%;在反欺诈项目方面,出口纺织品服装中实际纤维成分名称与服装面料品名或标识不符的占23.2%;在物理机械性能方面,耐折、耐磨等物理机械性能达不到相关产品标准要求的高达43.0%,整体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凡此种种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更为严重的是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若无根本性解决,将有随时被有关国家据之门外的危险,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二、对策建议

要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的出口受阻和存在的质量问题,尚需政府有关部门和出口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方能奏效。为此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警示出口企业积极应对

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以及政府公众网的作用,积极宣传“欧盟禁止使用部分偶氮染料指令”等有关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将有关信息通报地方和相关出口企业,以便及早研究和采取应对措施,抓好源头质量把关,如对染料销售的管理、控制偶氮染料的使用等,积极引导企业做好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标准与科技含量,以帮助企业积极有效冲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泉州市轻纺产品“走出去”。

(二)努力转变观念,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当前泉州市相当一部分出口轻纺产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对生态保护问题缺乏敏锐性,对于生态标准和生态产品的概念尚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因此,要切实改变以往对轻纺产品安全、健康、卫生、环保问题漠视甚至无动于衷的态度,充分认识轻纺产品生态问题的重要性,深入了解发达国家和主要贸易国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条款、规定,密切关注进口国对有关产品“绿色”、“环保”需求的新动向,主动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开发清洁生产、安全无害的绿色技术,在注重轻纺产品外在质量的同时,密切关注内在质量,即把观念转移到涉及安全、健康、环保以及防欺诈方面上来,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加大认证步伐,迎接绿色壁垒挑战

推行国际标准和产品生态标签是发达国家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措施。欧盟国家对进口商品实施的绿色认证涉及近5000多种产品,日本队进口商品的绿色认证也越来越多,且愈来愈严。泉州市要顺应国际贸易的生态潮流,进一步加强ISO9000、ISO14000国际标准认证和产品生态标签认证工作,充分利用这一方便国际间贸易和技术合作交流的技术性“共同语言”,尽早确立使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开发研制遵循从设计到废弃全过程的绿色思路,促使更多企业产品获得国际市场“准入证”。同时市政府应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从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通过国际认证的出口企业以优惠政策,并将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生产企业推行国际认证的奖励办法列入《关于扶持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措施》之中,并批转金融、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执行,以鼓励出口轻纺产品生产企业加快认证步伐,迎接绿色壁垒的挑战,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四)狠抓源头把关,确保出口轻纺产品质量

开展轻纺产品原辅料及助剂的有毒有害性调查。出口轻纺生产企业应抓紧为其提供原辅料的生产加工企业或中间采购供应商进行供方调查、评估,选择合格的供方,即选用测试合格的原辅料及助剂的厂家、品牌及型号。一是要严格把好原辅料生产关。从源头上把关,如轻纺产品面料四项色牢度指标关系到有害染料转移到人体的程度,印染企业要选择坚牢度较好的染料,提高染整工艺水平,尽量少使用直接染料,童装面料应慎用涂料印花,同时应加强水洗、皂洗,减少纤维上的浮色;印染或制革企业在生产加工出口欧盟市场的轻纺原辅料时,杜绝使用偶氮染料,日用陶瓷生产企业要选择好花纸及釉料等主要原辅料。二是把好原辅材料验收关。出口轻纺产品企业在生产投产前要对原辅料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方准投入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在签订原辅料采购合同或印染、制革等加工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或验收标准,杜绝质量隐患。三是注意签好外贸合同。出口轻纺产品生产企业签订外贸合同时,要密切注意经香港等地区转口的订单合同的商品流向,即最终销售国家和地区,确认是否为设限国家,以免在国外通关时受阻或在欧盟市场上被抽查出含有偶氮染料而被退货或销毁。

(五)建立预警机制,实现快速应对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为了能够确保轻纺产品顺利出口,掌握完整而准确的信息至关重要,同时也是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前提。泉州市外经贸局等职能政府部门,应尽快联合建立健全全市出口轻纺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与此同时,鉴于歧视性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突发性和信息收集的艰难性,泉州市有必要建立专门的信息收集和咨询体系,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尽快联合建立强有力的TBT信息中心,并充分发挥泉州市驻外机构、经贸机构优势、定期收集、整理、发布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自动接受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生产企业对这一方面的咨询,进一步完善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风险预警机制。

(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辅佐政府决策

近年来,泉州市轻纺行业已先后组织成立了鞋业、箱包、树脂、陶瓷、电子和服装等同业协会或行业协会,同业协会或行业协会要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自警自律、一致对外等功能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团体等非政府组织面广、务实、灵活等特点,建立协助出口企业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为出口企业采取技术防范措施提供实时信息参考,积极辅助政府决策,以便快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七)加强科研攻关,力求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

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对欧盟禁止使用偶氮染料指令等一系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深入研究,开展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有毒物质的替代品和进口替代品的研究,以及开展欧盟有关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聚溴联苯等六种有害物质的替代物的研发工作,标本兼治,促进出口企业真正从源头上把住产品质量关,力求从根本上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轻纺产品作为泉州市发展创汇工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出口创汇支柱产品已经给行业协会或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广大出口轻纺产品生产企业带来了实惠;同时,目前泉州市出口轻纺产品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其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到了非加以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不可的地步。我们应未雨绸缪,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确保泉州市轻纺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的标准和技术法规要求,为泉州市轻纺产品的进一步“走出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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