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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电池和蓄电池相关指令
时间:2008/5/30 4:22:30 作者:赵志国 浏览次数:3607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赵志国)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2月3日向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发布欧盟理事会关于电池和蓄电池及废电池和蓄电池指令而批准的共同立场及撤销指令。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防止能成为城市垃圾的废电池中的镉引起的污染,草案引入了便携电池中镉的含量0.002%的新限制。该限制值不适用于紧急和警报系统的便携电池,包括应急照明、医疗设备及无绳动力工具。提意见截止日期:2006年4月3日。提请我省出口企业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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