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将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其中,涉及尿素、磷酸铵、硫酸铵等14项肥料产品国家标准。
“十二五”末,国务院全面启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清理、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是其中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大多数肥料类产品标准被认定属于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以全文强制或者条文强制的形式发布实施。新的改革方案除了保留《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为强制性标准外,所有肥料产品类(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标准都要变更为推荐性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在公告中明确,这些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后不再强制执行,标准编号中的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不变。保留为强制性的GB 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第7.8.1条规定,肥料包装标识中标明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肥料生产企业应该按变更后的标准代号印制新的包装、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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