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4号
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事宜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配合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产品(以下简称无线局域网产品)的认证事宜公告如下:
一、无线局域网产品的认证、检测工作依据《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无线局域网产品)》(编号:CNCA―11C―048:200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18号公告发布)实施,该规则可以从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下载。
二、承担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定认证机构如下:
(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994020
(二)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
地 址:北京北三环东路18号,邮 编:100013
电 话:010-64214583
(三)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产品认证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邮 编:100007
电 话:010-84029082
三、承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如下:
国家无线电频谱监测和检验中心
地 址:北京西城区北礼士路80号,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009199
四、请有关生产厂商尽快与以上认证机构、检测机构联系认证、检测事宜。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