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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京津 廊坊市调整提高六项民生保障标准
时间:2017/9/4 10:20:32 作者:宋敏涛 黄丽 浏览次数:1294 文章来源:中新网河北

  中新网河北新闻8月31日电: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为实现城乡统筹、对标京津,该市对包括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在内的六项基本民生项目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

  据介绍,2017年,廊坊市委、市政府以民生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和与困难群众的需求相适应为原则,以实现城乡统筹、对标京津和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对廊坊市部分基本民生项目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

  此次提标包括: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城乡低保标准增幅分别为12.8%和69.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6倍执行,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1520元,农村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补助增幅分别为100%、130%和80.5%;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5元,增幅为364%;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增幅为100%;将孤儿救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440元,机构和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增幅分别为25.2%和106%;新增贫困高中生救助,为低保家庭高中生发放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生活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提标后,全市年需增加民生保障资金1.6亿元。

  通过此次调标,廊坊市六项民生保障工作基本实现了城乡统筹一体化、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并且进一步缩小了与京津的差距,进一步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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