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4 月
21
星期日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货物、服务类标准招标文件
时间:2017/9/13 9:34:26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39 文章来源:发改委网站

  为深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效率,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编制印发了《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等5份货物、服务类标准招标文件(以下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与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及《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等4份施工类标准招标文件一道,共同构建形成了覆盖主要采购对象、多种合同类型、不同项目规模的标准文件体系。

  此次印发的《标准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内容,作为适用于各行业领域的通用文本。为了积极适应电子招标投标发展方向和趋势,《标准文件》对招标、投标、开标等程序分别按照传统纸质招标投标和电子招标投标要求编制,并对有关条款设置了相同的序号,供招标人选择使用。

  《标准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标准文件》的贯彻落实及相关编辑出版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