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欧亚经济联盟新的《饮用水含天然矿泉水包装的安全技术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生效。根据2017年6月23日第45号决定的规定,该技术标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但附件1第5项,附件2中表2的第1项和表4、表1第6部分的第17项,附件3中表4和表2第2部分及第1部分的第1项除外,相关款项需经专门的联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出包含抽样规则和方法等要求之后才能生效。
2017年11月3日,据俄罗斯食品安全网站消息,欧亚经济联盟新的《饮用水含天然矿泉水包装的安全技术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生效。根据2017年6月23日第45号决定的规定,该技术标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但附件1第5项,附件2中表2的第1项和表4、表1第6部分的第17项,附件3中表4和表2第2部分及第1部分的第1项除外,相关款项需经专门的联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出包含抽样规则和方法等要求之后才能生效。
新的文件适用于食品级饮用水(天然矿泉水、混合饮用水、加工饮用水、天然饮用水、儿童食品饮用水、人工矿化饮用水)包装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过程。制定了海关联盟区域内饮用水包装的流通规范,涉及饮用水包装的安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要求及包装和标签的要求,包括在联盟内市场标注单一产品流通标识。文件还规定了确保饮用水包装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障及对其符合性的评估,附件中规定了将治疗性餐饮天然矿泉水或治疗性天然矿泉水纳入饮用水包装的标准,并提出了化学、微生物和辐射安全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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