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构建以《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相关标准;推动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加大对已取消文号、质量不可控、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的淘汰力度。
《意见》指出,加强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先进生命支持设备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技术在医疗器械标准中的应用转化,通过完善标准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加快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加强安全性风险物质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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