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4 月
25
星期四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热点新闻 -> 地方新闻
乐山市6项地方标准为政务服务划定“标尺”
时间:2018/1/26 9:40:30 作者:记者 方方 浏览次数:20578 文章来源:乐山日报

  25日,记者从乐山市政务服务区域性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省内市(州)级唯一获批的国家级政务服务类试点项目——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经过1年多的努力,取得形成6项地方标准和500余项内控标准等阶段性试点成果,6项地方标准当天正式发布实施。市委常委、副市长雷勤出席新闻发布会。

  雷勤指出,乐山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全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此次6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乐山建立起一套完整统一、指导性强、适用面广、权责明确、高效实用的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她希望全市提高认识,全面理解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的重要作用;要上下齐心,广泛宣传,全面培训,加强督促落实,做好新标准的实施工作。

  据悉,此次发布实施的6项标准对推动乐山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打造全省“程序最简、办事最快、服务最优”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将发挥积极有效的引领作用。6项标准包括《“一窗受理”服务规范》、《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规范》、《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工作规范》和《政务服务民情访调与监督规范》。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