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讯:国家食药监总局11日发布春节食品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通告,此次共抽检酒类,肉成品,利便食物,炒货食物及坚果成品,食用油、油脂及其成品,生果成品,糕点,速冻食物,糖果成品,饮料和乳成品等11类食物1869批次样品,抽样检讨项目及格样品1851批次,不及格样品18批次。
总体看,酒类3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26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方便食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9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果制品1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药监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河北、山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甘肃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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