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4 月
24
星期三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标准动态 -> 会议通讯
专家为企业讲解标准自我声明
时间:2018/5/3 9:46:27 作者:记者 何柳 通讯员 张红文 浏览次数:21693 文章来源:宝安日报


    宝安日报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组织召开了新标准化法宣贯暨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培训会,辖区200余名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邀请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广东省WTO/TBT标准化专家进行授课,培训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讲解企业、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业务操作流程、疑点、难点。现场对各企业提出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现场气氛活跃,企业参会人员表示收获良多。

    记者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事项改为试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此次标准化法修订也明确了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通过举办宣贯培训会,积极指导服务企业,累计推动辖区企业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1976项。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提高了企业与团体质量诚信意识与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