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3 月
28
星期四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标准动态 -> 行业标准动态
关于报送黄金矿山资源税情况调查的通知
时间:2008/5/29 16:07:12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3687 文章来源:中国黄金协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协会正在对93年黄金资源税等级划分标准进行调研并起草调整意见。为了充分了解黄金矿山资源情况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便合理、准确地对黄金资源税等级划分进行调整,希望各单位依据本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黄金矿山资源税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时、准备地将有关资料报送中国黄金协会。如发现所报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将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如实上报企业调查表的单位,协会将根据原始数据资料进行调整,其后果自负。

  由于时间较紧,请务必于2005年4月15日前将调查表反馈给中国黄金协会,以便黄金资源税课题组进行资源税等级划分调整。另外,请行业内四大集团公司组织好集团内企业的报送,没有列入附件2名单的单位,如果个案比较特殊,有一定代表性,也可以报送。

附件:1、 黄金矿山资源税情况调查表(点击右键,目标另存为)
   2、必报黄金矿山资源税情况调查表企业名单(点击右键,目标另存为)

联系人:刘静    电话:010-84117162、010-84123780(传真)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