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协会正在对93年黄金资源税等级划分标准进行调研并起草调整意见。为了充分了解黄金矿山资源情况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便合理、准确地对黄金资源税等级划分进行调整,希望各单位依据本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黄金矿山资源税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及时、准备地将有关资料报送中国黄金协会。如发现所报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将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如实上报企业调查表的单位,协会将根据原始数据资料进行调整,其后果自负。
由于时间较紧,请务必于2005年4月15日前将调查表反馈给中国黄金协会,以便黄金资源税课题组进行资源税等级划分调整。另外,请行业内四大集团公司组织好集团内企业的报送,没有列入附件2名单的单位,如果个案比较特殊,有一定代表性,也可以报送。
附件:1、 黄金矿山资源税情况调查表(点击右键,目标另存为)
2、必报黄金矿山资源税情况调查表企业名单(点击右键,目标另存为)
联系人:刘静 电话:010-84117162、010-8412378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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