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国家标准咨询服务网 >> 标准与商品 >> 热点新闻 >> 文章正文
强制性国家标准《饮料通则》将于今年12月正式实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3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不宜吃糖的消费者以后可以轻松地购买果汁饮料了,不用担心疏忽了包装上繁杂的说明,而误饮了含糖饮料。记者从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获悉,一部强制性国家标准《饮料通则》将于今年12月正式实施。新国标规定,只要果汁中加入了糖分,就必须在标识中清晰地注明“加糖”字样等,方便消费者分辨购买。

  近日,记者走访合肥几家超市注意到,绝大多数饮料在配料中都添加了白砂糖,但除了娃哈哈、统一、康师傅等少部分绿茶饮料标注了“低糖”和“无糖”字样之外,绝大多数饮料没有明显标注“含糖”。而根据即将施行的《饮料通则》规定,这些添加食糖成分的果汁等饮料,必须在“××汁”(产品名称)的邻近部位清晰地标明“加糖”字样,如“加糖苹果汁”。另外,此次新标准对饮料的种类作了非常明确的细分,共分为11类,包括碳酸饮料类、果蔬汁类、蛋白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茶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风味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和固体饮料类以及其他饮料类。并对每一种类饮料都作了明确的技术要求,比如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应标明原果汁或原蔬菜汁含量,果汁饮料的果汁(浆)含量须大于等于10%;蔬菜汁饮料中的蔬菜汁(浆)含量须大于等于5%。果汁(浆)含量达不到10%的饮料,今后均不得称为果汁饮料。

  “之所以出台这一标准,与果汁饮料的生产工艺有着必然的联系。果汁饮料的生产不是直接将水果榨汁灌装,因为这样会出现每瓶果汁饮料的甜酸度不一样。果汁饮料生产一般使用果汁浓缩汁勾兑,浓缩汁中的果糖含量是最终产品定价的重要标准。果糖一般比蔗糖贵出十几倍。在国外,为防止厂家将蔗糖充作果糖蒙骗消费者,都对称为果汁的‘饮料’立法并设立标准。”市质监局标准化处李冰处长解释说,“我国饮料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原有标准已无法规范新型饮料的生产,造成当下饮料业鱼目混珠的局面,《饮料通则》实施后,饮料的乱局将得到改观。

文章录入:Chinagb    责任编辑:Chinagb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我国制订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国家标准
    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羽绒服装分
    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琼式月饼掀起“盖头
    奇瑞A3下月26日开售 4项国产家轿新标
    平果铝:像世界一流企业一样定标准
    湖北荆州审定22项淡水产品地方养殖标
    贵阳白云区出台12个标准加强城市管理
    广州市服务标准化试点启动
    格兰仕将主导微波炉国家标准
    电压力锅联盟标准出炉
    专题栏目
    · 高清DVD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微波炉业争夺标准话语权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4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