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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问答·对外开放篇
时间:2008/5/30 6:09:31 作者: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1052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问: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答:回顾我国银行业开放历程,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时间分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改革开放之初至加入世贸组织前。这一阶段的开放主要是配合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引进外资,开放措施带有“试点”特征,没有开放时间表。我国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对外资银行的监管经验,逐步规范和调整外资银行业务范围。具体经历了循序渐进的三个过程:

  一是1979年至1993年,为外资银行进入和起步发展期。1979年,批准设立第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日本输出入银行北京代表处,拉开了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序幕;1981年7月,批准外资银行在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设立营业性机构,从事外汇金融业务;1990年9月,上海成为继经济特区以后率先引进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沿海开放城市;1992年起,允许引进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地域进一步扩大到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7个沿海城市。截至1993年底,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共有76家,平均每年设立5家,资产总额为89亿美元。

  二是1994年至1997年,外资银行进入快速发展期。1994年,我国颁布了规范外资银行管理的第一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更加透明和稳定。1996年12月,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试点办理人民币业务。截至1997年底,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达到164家,四年内增加了90家,每年净增加20多家;资产总额达到380亿美元,四年内增长了3.3倍,年增长率为82.5%。

  三是1998年至2001年,外资银行进入调整期。受亚洲金融危机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不确定性的影响,银行业开放进程有所减缓。截至2001年底,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为177家,四年内仅增加了13家,每年净增加不到4家;资产总额达到450亿美元,四年内增长了18%,年增长率仅为4.5%。

  第二阶段从加入世贸组织至今,我国认真履行承诺,按照入世承诺时间表,逐步开放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和客户对象范围;根据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稳步推进和深化银行业对外开放。加入世贸组织四年来,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从177家增加到254家,新增加77家,平均每年增加近20家;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增长了95%,平均年增长率为24%;人民币业务发展迅速,人民币资产总额达到1860亿元。

  问:为什么说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是渐进的、有序的,是与宏观政策和市场发展相适应的?

  答: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重点和特征,并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总体发展战略及时调整开放思路。

  一是从引进资金转向引进技术,与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战略相一致。银行业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放早期主要是为了引进外资,弥补国内外汇资金缺口,满足进口和经济建设其他方面的需要。从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我国产品出口量迅速增长,外汇储备充足,外汇资金盈余,为适应宏观经济金融方面的这些变化,银行业开放逐渐从引进资金转向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二是从限制性措施为主转向审慎性考量为主。199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外资银行总资产不得超过实收资本与储备金之和的20倍,这是一种非审慎性限制措施,限制外资银行资产规模的增长,2001年取消了这一规定,监管部门不再人为限制而通过市场竞争自动调节。

  三是从传统业务的开放转向新型业务的开放,与监管能力和市场发展相适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和居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不断变化,对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业务结构提出新的要求,相应地中国银行业也从开放传统业务到开放新型业务,目前外资银行已有12项基本业务,100多个业务品种,其中新增业务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托管、电子银行、企业现金管理、金融衍生产品、个人财富管理等。

  四是从保护性竞争转向公平竞争,与中资银行发展水平相匹配。在开放初期,由于我国国有银行和其他银行的竞争力不足,银行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因此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在政策层面上存在明显差别。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增强了独立经营能力,提高了持续发展能力,减少对政府保护的过度依赖,这使得我们有条件逐步对中资银行实行符合国际标准的和更加审慎的政策,逐步统一中外资银行政策,促进中外资银行在我国市场上的公平竞争。

  五是从业务合作转向股权合作,促进中外资银行“双赢”。中外资银行的合作可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主要是业务合作,比如资金拆借、代理清算和票据贴现等。银监会成立后,致力于促进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双赢”,开创了中外资银行合作的第二个阶段,即股权合作。在被参股投资的中资银行中,既有股份制银行,也有城市商业银行,既有沿海和东部地区的机构,也有内地和西部地区的机构,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与单纯的业务合作相比,股权合作实际上是资本、技术、业务和管理的全面合作,加大了中外资银行的合作深度和广度,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深化和改善市场结构。

  由此看出,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是渐进的、有序的,在不同阶段选择了不同战略和不同重点,是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宏观政策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相一致的,是与我国银行业发展程度和金融服务需求相适应的。

    (中国银监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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