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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1号公告
时间:2011/7/28 15:31:09 作者: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2607 文章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注销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11年第91号公告)

2011年第91号

 

关于注销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的2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注销原因

1

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容器

QS65-10201-00678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2

新疆百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容器

QS65-10201-01268

不再生产许可产品,企业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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