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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花都原区委书记受贿300余万 一审获刑12年
时间:2011/12/16 10:28:57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489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15日上午,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潘潇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 潘潇在任职区委书记期间,受贿300 余万元,判决其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12 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 万元。

检方此前指控, 潘潇在任花都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力,单独或伙同他人共收受财物人民币506 万余元、港币11 万元、美元5000 元(本报8 月23 日A5 版曾作报道)。对此,潘潇庭审时回应称确有相关指控事宜,但具体数额需待法院判决。

知情人士透露,15 日上午9 时许,潘潇在其妻子等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与上次开庭不同的是, 他的精神状态明显好转,已不再需要人搀扶。资料显示,潘潇在今年6 月被刑事拘留后,于7 月1 日被取保候审。

法院一审查明,2005 年年底至2011 年3 月,潘潇在任职花都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期间,单独或伙同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共人民币341.362237 万元、港币11 万元、美元5000 元。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潘潇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12 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 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判决后,潘潇当庭表示,将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借流金山庄吸金受贿

“流金山庄”位于广东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石门村。据媒体报道,“流金山庄”是2005 年,经潘潇介绍,由其岳父金伟新(另案处理)以每年1 万多元的价格, 租下该村一块39.3 亩的林地及田地而修建,租期为50 年。山庄内设1、2、3 号楼,并有天然温泉池、岳飞饮马槽、桑拿K 房、价值约20 万元的美国山茶花等,设施“一应俱全”。

法庭上,潘潇回忆,当初设立山庄是基于“岳父母想找个地方赚点钱”。因此整个山庄由金伟新负责管理, “消费群体是亲戚朋友”,至于盈利,金伟新供称每年约30 万元, 而潘潇称约有十余万元。然而根据国家规定,农村集体用地不能直接作为建设用地,而潘潇也承认该宗土地“应该没有”向当地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的报批手续。

判决书显示,多名涉案行贿者均与该山庄建设有关:时任广东大昌行喜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江某湘、花都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徐某某,均曾以出资建设流金山庄工程或“入股”的形式贿送财物。

江某湘曾供称,尽管自己持有山庄的“股份”,但他在里面消费也要付钱。

吃一顿饭搞妥一块地

在法庭上潘潇称,广东大昌行喜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是他在广州市原芳村区任职时认识的。当他任花都区委书记时, 李某在花都也有投资。

潘潇称, 李某在花都有投资意向时,曾向其提出想当区人大代表,潘潇也同意推荐李某。当获知有代表名额后,潘潇便推荐了李某,经人大常委会研究后,李某如愿以偿。

而李某在花都投资喜龙皮具市场,所租赁的地块原属于区交通局下属公司所有。李某供称,他曾向潘潇提出想租该地块,希望得到支持。对此,潘潇在法庭上回忆:“客观上他是没有提。但花都有个习惯, 就是说把领导约出来吃饭,领导作伴就当是同意了。但整个事件我是有影响力的。”

潘潇称, 后来他被调查时还听说,李某在流金山庄工程中共投资了约160万。法院审理查明,仅在2007 年,金伟新在得到潘潇同意后,就收取了李某以支付工资名义陆续给的9 万元。

其中140 万不构成受贿

判决书显示,除广州万穗时尚研发有限公司经营者施某元、施某天父子为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以入股流金山庄为名贿送140 万元的指控外,法院对检方此前指控的所有事项及数额几乎均予以认可。

施某元父子投资流金山庄的140万元是否受贿? 法院查明,有证据证实施某元父子为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而有求于潘潇,故属于明知权利义务不对等仍签订合同投资。另有证言证实,因合同期限为50 年, 施某元让儿子施某天去签订,并将合同留存于公司,当潘潇再次提出追加20 万元投资时, 施某元认为潘潇这样要求很不合理,因为之前的投资他既未参与经营也未参与分红。

法院认为,结合证言所反映的心理状态,在签订合同时施某元父子认为合同内容不对等,被迫参与投资且未参与管理和分红,主观上并未认为该款是送给潘潇的。虽然施某元父子在侦查时认为潘潇是变相要钱, 但合同期限是50年,且保存在施某元的公司,尽管流金山庄是未经批准的违章建筑,但目前仍是一个财产性权利。依据民事法律,50年内,施某元父子随时可以依据合同主张权利,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该140 万元是潘潇受贿所得。

潘潇其人

才华横溢

为人低调

现年54 岁的潘潇出生于广东电白县。2005 年9 月起任花都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等职,2011 年4 月,潘潇因涉嫌违纪被调查。据悉, 潘潇为官低调,才气横溢。一位多次采访潘潇的记者回忆, 在任职花都区委书记时, 除每年在区两会上公开露面讲话外, 潘潇很少露面,也很少接受记者的采访。

尤其令人称道的是, 曾任广东作协会员的潘潇, 除出版了一本名为《感悟哈佛》的书外, 其书画作品也深得名家赏识。2008 年,《电白人》杂志刊载潘潇本人对书画的认识时称:“书者,志也……书本无法,只是一派独立风格的成型。”

现任广东美协副主席的罗一平也曾赞其书画有“天赋、学力、识见”,称其书作大开大合,刚柔对峙, “没有丝毫的功利性”,其画作“迹遗情忘,契入神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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