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河南省“台胞社会法庭”设在河南省豫台经济交流协会下,河南省台办具体领导、河南省高院和郑州市中院进行业务指导,由河南省台办熟悉涉台工作的人员担任常驻法庭的社会法官,聘请热心台商、台胞事务的台胞担任调解员。
河南省台办主任宋丽萍在法庭成立暨授牌仪式上说,成立河南省“台胞社会法庭”,既是解决涉台民商事案件的一种创新,也是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整合社会力量,化解涉台纠纷,依法保护台企、台商、台胞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好涉台民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台商、台企、台胞的合法权益。
作为首批“台胞社会法庭”调解员代表,郑州市台商协会副会长詹丽珠说,河南成立“台胞社会法庭”,让台胞们很受感动。她表示要珍惜河南好的投资环境,加大在河南的投资力度,合法经营,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贡献。
截至目前,河南省已累计批准台资企业近1800家,累计合同利用台资13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近80亿美元。去年,豫台两地人员往来达到10万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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