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0年11月19日,谢某等50余人向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称,他们在一家装饰公司打工期间,有40多万元的工资没有支付,多次向老板讨要未果。劳动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期间有部分人私下与装饰公司达成协议并撤诉。后经核实,该装饰公司共拖欠工人工资达439300元。
2010年11月25日,劳动部门向该公司下达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于2010年12月6前支付工资,但装饰公司预期未支付,劳动部门遂又在2011年1月10日,再次下达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该单位支付工资,该单位逾期仍未履行。
由于在劳动部门的多次追讨下,仍不积极支付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因此劳动部门于2011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宜昌市西陵区法院的调查核实,20日,两名农民工终于拿到拖欠一年之久的9万元工资,另外40多名工人的工资30多万元,前期也已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到位。
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称,这是该市2012年春节前第一笔通过法院成功强制执行到位的工资款。这笔工资的发放不仅是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同时也是对所有恶意欠薪单位表明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态度,告知这些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牢记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能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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