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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 PVC保鲜膜严禁包装肉食
时间:2008/5/30 8:49:32 作者:周逸梅 浏览次数:3776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针对PVC食品保鲜膜使用安全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通过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44种PVC食品保鲜膜进行抽查,发现氯乙烯(PVC)单体含有量合格的这些保鲜膜,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增塑剂(DEHA),质检总局已发布公告,要求严禁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

 
  他还透露,质检总局已着手完善食品保鲜膜产品标准,现已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现行的25项食品包装材料卫生国家标准修订工作进行了安排,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全部修订工作。

    ■新闻背景

   9月2日,中国包装网刊登了题为《美国:保鲜膜包食品有害健康》的文章,介绍PVC含有的有害物质很容易析出进入人体。10月13日,上海《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由于在本国遭禁,日韩的PVC食品保鲜膜大举进入中国。目前中国超市生鲜产品如蔬菜、水果及熟食包装中仍在大量使用PVC保鲜膜。此后PVC保鲜膜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1.抽查结果

   12种PVC保鲜膜含有害增塑剂

   据介绍,从10月14日起,质检总局开始对我国生产的44种PVC食品保鲜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所检44种样品的氯乙烯单体含量均小于1毫克/千克,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以及199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的要求。

   但抽查中同时发现,一些用于外包装的PVC保鲜膜含有增塑剂(DEHA)。含有DE?鄄HA的保鲜膜遇上油脂或高温时(超过100摄氏度),DEHA容易释放出来,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对健康带来影响。不属于我国规定可以使用的加工剂。记者获悉,查出含有DEHA的PVC保鲜膜有12种,但质检总局没有披露这些PVC保鲜膜的名称及生产企业。

   2.处理措施

   PVC保鲜膜含DEHA须召回

   针对抽查结果,质检总局昨天向社会发布公告:从即日起,禁止含有DEHA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PVC食品保鲜膜进口、出口;禁止企业生产、经销含有DEHA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PVC食品保鲜膜,禁止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

   质检总局同时表示,发现使用DEHA作为加工剂生产PVC食品保鲜膜的企业,会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就地查封,并责令其停止出厂销售,召回已出厂的该产品,并对该企业作出处罚。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元平也表示,在进出口检测方面,很快会将PVC保鲜膜列入法定检验《目录》。

   3.生产方面

   每年9000吨PVC保鲜膜进入市场

  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刘兆彬指出,现在食品保鲜膜按材质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种类。就材质而言,PE和PVDC是安全的。

   根据质检总局统计,国内生产食品保鲜膜的企业共47家,其中,生产PE食品保鲜膜企业41家,生产PVC食品保鲜膜企业6家。PVC食品保鲜膜生产企业绝大部分为中外合资或外国独资企业。

    PVC食品保鲜膜年总产量约1万吨,其中10%出口,90%在国内各地销售。PVC保鲜膜大多用于食品与蔬菜的外包装。它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产品中氯乙烯单体残留量;二是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的种类及含量。

   4.消费提示

   三种标志保鲜膜可放心使用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说,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发现保鲜膜上有“PE”、“不含有PVC”或“可用于微波炉加热”这样的标志,就可以放心使用。质检总局已要求,食品保鲜膜生产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的材质和适用范围,凡是不按要求明示的,一律禁止销售,企业必须召回已经售出的未标识保鲜膜。

   纪正昆说,销售企业也要进行自查,未标明“不含DEHA”字样,或者未明示可以用微波炉等加热的,应该停止销售和使用。“针对消费者而言,即使PVC食品保鲜膜符合国家标准,也不宜直接用于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也不宜直接用微波炉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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