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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被指利用“经济霸权”不当获益
时间:2008/5/30 5:27:33 作者:东方早报 浏览次数:2213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钮小明将一份建议再次确认后,郑重地交给了驻地建议议案组。这份建议,是针对发生在四川的一起国际仲裁案而提出的,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对跨国公司利用支配地位不正当获益的行为采取措施。

  百事解约使中方损失巨大

   钮小明代表的建议缘于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百事仲裁风波”。 原四川省广电厅下属企业与美国百事公司合资成立四川百事,当初看起来曾是一件非常美满的“联姻”。

   然而,就在企业红火时,却因为带头反对浓缩液涨价等,而与百事方面矛盾日深。2001年8月,百事方面以“审计不成”为由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提出解除合作的仲裁请求,演变为轰动一时的“中国加入WTO第一仲裁案”。

   2005年1月26日,仲裁院依据牵强的理由作出裁决,提前终止百事公司与四川百事中方股东签订的合同。百事公司即单方面停止了向四川百事供应浓缩液,四川百事随即陷入困境。

   四川百事总经理胡奉宪在电话采访中说,现在离25年的合作经营期限还有13年,如果不撤销不合理的裁决,四川百事先期投入3亿元建立的消费需求和销售网络将付之东流,企业未来8亿元的预期收益将被完全掠夺。

  “这样一来,百事公司就独家得到了企业的控制权和销售市场,实现了垄断四川市场的地位,双赢变成单赢。”四川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张宜刚说。

  中资企业不能留下“空子”

  “就这一事件,我曾经咨询过专家和官员,他们觉得国内企业‘吃亏’在当初的合同签订上,没有想过这么远、这么细。”钮小明代表说,“百事仲裁风波”给中国企业提了个醒:与跨国公司“共舞”,要注意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能留下漏洞或“空子”。

   一些代表说,现在确实进入了国际贸易摩擦高发期,继温州打火机、福建石材等“洋官司”后,怎样打国际商业仲裁又成了企业全新的课题。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韦清文认为,根据国际惯例,这种国际仲裁并非不能挑战。如果存在超裁漏裁、该回避没有回避等情形,或与中国的法律和公共秩序相抵触,都可以向瑞典和中国法院请求撤销裁决。而据专家介绍,在“百事仲裁风波”中,明显存在“不承认中国法律等的情形”。

  警惕经济“霸权主义”

   在2005年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针对“百事风波”提出过提案,支持四川百事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仲裁院不公正裁决,或不予以承认和执行。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白鹤祥认为,百事公司提出国际仲裁,实质是跨国资本趁中国加入WTO之机,利用中国法律和管理出现“真空”。一旦该裁决得以在我国生效执行,其对我国司法和我国政策的曲解,就将在别的国际仲裁案中被作为“先例”引用,这将造成巨大危害。

  “如果仅靠一个国际仲裁终止合同,百事公司的对价义务被无条件豁免,这不就是经济上的霸权主义嘛!”四川百事总经理胡奉宪说,这是百事占领中国市场的策略,国际仲裁不能当这种行为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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