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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发食品预警:慎食“艳丽”食品
时间:2008/5/29 23:19:20 作者:吴颖 浏览次数:2136 文章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紧急发布今年第1号风险预警公示:提请消费者谨慎食用色泽艳丽的食品。


  “色泽艳丽”的食品往往是含有超标“柠檬黄”或“日落黄”添加剂的食品。北京市食品办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已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消费者要慎重选购和食用色泽艳丽的加工食品,避免柠檬黄、日落黄等人工合成色素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有关数据显示,从去年6月份到今年2月份,国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召回的1889个批次的食品中,有135种是因为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超标,占了7.15%,涉及到方便面、泡菜、甜瓜干、果酱等食品。而在同期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下架的1141个批次的食品中,有348个批次是因为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不合格,比例更是高达30.5%,涉及到罐头制品、牛肉干、肉松、话梅、果片、沙丁鱼、山楂片等20余种食品。

  食品专家告诫消费者: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柠檬黄、日落黄等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超过肝脏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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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黄和日落黄的适用范围
按照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柠檬黄和日落黄可用于果汁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果冻、果子酱、西瓜酱罐头、青梅、虾片、植物蛋白饮料及乳酸菌饮料、腌制小菜,最大使用量为0.10克/千克;用于冰淇淋时,柠檬黄的最大使用量为0.02克/千克,日落黄为0.09克/千克。只要生产厂家严格按照使用卫生标准添加,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我国的标准还明确规定,在专供婴幼儿的食品中严禁添加此类色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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