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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了5年高额反倾销税 欧盟对华节能灯启动“日落复审”
时间:2008/5/30 5:43:50 作者:曾海林 浏览次数:1666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应欧盟灯具工业协会申请,欧委会决定启动对中国产节能灯的“日落复审”程序。

  五年前

  被征高额反倾销税

  2001年7月19日,欧盟理事会决定对中国的节能灯产品征收最高达66.1%的反倾销税。该反倾销案于今年7月20日到期。对于厦门企业来说,2001年起遭受的欧盟反倾销无异于一场噩梦,其中被推向风口浪尖的是厦门东林电子。这一年,东林电子和国内许多节能灯企业一样,被征高达66.1%的高额反倾销税,因此厦门东林电子转战到巴基斯坦设厂,通过第三国加工出口的方式继续进入欧盟市场。2004年9月8日,欧盟又决定对中国节能灯发起反规避调查,认为在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征收反倾销税期间,中国出口商通过越南、巴基斯坦和菲律宾向欧盟转口涉案产品或在上述三国中组装节能灯后转销至欧盟,以规避欧盟反倾销措施。厦门东林电子聘请律师,奋起应对反规避调查,认真填写调查问卷及提交对方要求的应诉材料。2005年6月9日,欧盟作出反规避终裁,对转口涉案产品征收66.1%的反倾销税。反规避调查使得东林的巴基斯坦分厂停产,完全失去欧盟市场,货物严重积压。

  五年到期

  是机会也是挑战

  据悉,欧委会将采用抽样调查方式,并仍将选择墨西哥作为替代国,计划于15个月内结案。厦门反倾销咨询服务中心何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欧盟对华节能灯反倾销的‘日落复审’将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所有企业全部通过,取消反倾销税;二是欧盟‘维持原判’,高额反倾销税再延续5年。如果欧洲三大照明巨头不提出异议,此前的这段时间,将是国内各节能灯厂家加速品牌发展的良好契机。”何勇说,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日落复审”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如果欧盟提出异议,并经欧盟委员会裁定,认为取消现有反倾销措施,损害将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继续或再度发生,欧盟针对原产于中国的节能灯反倾销措施将继续实施。这意味着,在经历5年的反倾销之后,我国节能灯企业面临又一个5年的高税率待遇。何勇建议,过去曾遭遇反倾销的企业在5年期满后应积极抗争,甚至集体性抗辩,在产业损害调查方面争取复审主动权,奠定一个好基础,同时也有机会让上次裁定的高税率有所降低;如果不行动,反倾销调查机关将依据对方提供的事实,对产业损害的事实加以认定,这样的话,企业将错过机会,一败再败。

  厦门企业开始行动

  厦门企业显然已瞄上了这个产品可能重返欧盟的绝好机会。东林电子董事长贾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日落复审”给了企业三个月的应诉时间。东林电子已经参加了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的集体性抗辩。目前该会已经联合了全国几十家节能灯企业准备应诉,在产业损害调查方面争取复审主动权。贾强表示集体应诉将朝好的方面发展。相关人士透露,欧洲生产成本过高,压低了产品利润,因此欧洲一些零售商为获得更高利润,都倾向于引进更多中国节能灯产品。估计7、8月之后,会有更多欧洲订单来到中国。而“日落复审”将决定反倾销关税措施是继续生效、延伸、提高税率,还是终止。

  何谓“日落复审”

  根据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反倾销协议》与各国反倾销实践,对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反倾销必须进行行政复审,“日落复审”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审查程序。所谓“日落复审”,就是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又称期满复审。“日落复审”将决定反倾销是继续生效、延伸和提高税率,还是终止。因此,积极参与反倾销“日落复审”,是企业和产品重新回到国外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打破反倾销裁定的转折关键。现在,WTO成员国一般都建立了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欧盟早在1994年就在反倾销法案中制定了“日落复审”条款,美国在《乌拉圭回合协议法》中明确了日落复审的法律地位,建立起了强制性反倾销期满复审制度。对于已经受到反倾销措施的我国企业来说,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日落复审”更加显得迫切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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