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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7月执行新标准
时间:2010/5/25 15:41:28 作者:高炜 罗萍 浏览次数:1457 文章来源:三峡晚报

 

    近日,记者从宜昌市社保征稽处了解到,因上年度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发生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从7月1日起将按新标准执行。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2010年度(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年度缴费基数为19333元,分为80%、90%、100%三个档次,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611元,分为9%、4.8%两个标准。

    缴费人员可根据自己情况,在三个档次中任选其一作为缴费标准,并可选择一次性缴至2011年6月30日;缴纳医疗保险可根据确定的缴费比例,选择一次性缴至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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