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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质疑:环境污染扩大,原因是维稳?
时间:2010/7/15 10:16:13 作者:清 浏览次数:185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据新华网消息,因为对环保事故信息披露不及时,昨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核查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0]12号),对厂区污水渗漏环保事故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专项核查。

    7月3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外渗的9100立方米废水进入了被客家人称为母亲河的汀江流域,造成沿江上杭、永定出现鱼类死亡和水质污染现象。然而此后9天,外界对此并不知情。直到7月12日上午,在A股、H股上市的紫金矿业突然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股民们才感觉到紫金矿业可能出事了。当天中午,新华网率先披露了这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公众才恍然大悟,经调查起因竟是前阶段的持续强降雨。

信息推迟9天才知道,维稳是原因?
    为何推迟了9天,公众才知道信息?厂方解释说,未及时公布事故信息,是考虑到“维稳为重”,担心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对此,网络舆论纷纷。
    众所周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是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在当时环境里,维护地方稳定大局、权衡利弊,固然是理由,但作为事态的控制、公众信息知晓权的维护,结果证明该举措是造成污染扩大化的直接动因,终究无法逃过法律的制裁。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高污染风险行业的“小问题”?
    在高污染风险行业,导致鱼类死亡、水质污染是小事故吗?先是墨西哥湾漏油,后是厂区污水泄露,环境污染事故频发的现状下,该公司总裁罗映南关于“一开始以为这是个小问题、小事故,把事情想简单了”的表示,惹得网友极为不满。
    网友表示,像紫金矿业这样的高污染风险企业,怎么能把“小问题”不当回事呢?追究事故起因,从表面看,虽是前阶段的持续强降雨,但究其根本,却是高污染风险行业以及地方政府环境意识淡薄,有效的监控和应对机制缺乏。从事故的处置上看,对污染事故的麻痹大意,一方面,这些企业往往是当地的利税大户,发生污染事故,有政府兜着。无论是调动人力物力应急处置,还是安抚群众、赔偿损失,全部或大部分由政府埋单。另一方面,由于地方保护,肇事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也就不会认真吸取教训,更不会增加治污投入,加强日常监管了。

    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此次,紫金矿业放任环保问题可能酿成重大的环境风险,甚至在此次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主动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直到被媒体批露,事故起因是紫金矿业在环保问题上一直采取的消极和侥幸心理,不仅导致公司本身将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还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如今,当务之急的大事应该是: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对污水池和相应设备进行补救和弥补措施,防止灾难和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就此次汀江水质污染,必须要有一个权威的专门机构进行相应的考察和调研,做出一个详细的报告,而不是任凭当地政府某个部门和机构说对群众健康没有危害。这样才能让公众安心放心!此外,在今后,应该在相应的法律规定中提高罚款额度,重罚之下,方能让企业转变对环保问题的应付消极态度,才能逼迫他们在环保设备和技术上进行投入。同时,加强和完善环保问责机制,对于大责小问、甚至不问的问题进行监督,对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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