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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分期付款”,只因不差钱?
时间:2010/7/15 11:01:12 作者:清 浏览次数:210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据搜狐网消息:31岁重庆女子黄沁因经济困难,在重庆某医院签下按揭协议,先做手术,欠款3000元,每月只需还50元。看病“分期付款”这一话题,因这一事件再次引发热议。

网友:分期付款强于看不起病等死
    有网友称:这是一种进步,看病分期付款,总比看不起病等死强十倍!
    目前,由于医疗保障覆盖水平低下,以及社会救济体制的欠缺,老百姓面对高昂的医疗费、医药费用束手无策的情况比比皆是,甚至很多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众,一旦得了大病就在家等死。面对生命的流逝,只有无奈的呐喊!我们常说,时间就是生命,金钱可以慢慢还,但手术却不能等。对患者无钱救治就“断医断药”的现状,市场化的各级医疗机构不想受道德谴责之时,是否该设身处地为患者为考虑?再说,除了诚信方面的考量,对医院来说,也是个不错的创新。

医院:无有效的第三方担保,“分期付款”已退市
    作为看病“分期付款”的直接执行方,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医务部主任谭莱茵认为:如果实行“分期付款”,在没有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担保下,患者的资产情况不好核实,也无法做到。况且目前国内的诚信体系并不完善,单方面的书面或者口头“承诺”还远远不够。
    目前,除了湖南的湘雅医院在为失聪儿童提供治疗分期付款外,全国并无综合性医院实施这一政策,多半是专科、民营医院。而这些医院也并非是和银行合作,而是自己承担了分期付款带来的风险和压力。就此,不少业内负责人表示,医院单方的“分期付款”真的不好推行。如果要实行这一模式,不是一个部门的事,需要法律、社会制度等多方面的保障,也要制定详细的实施制度,每种疾病每类人群都适用不现实,如要推广还需时日。

    对于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的无奈,国家标准频道认为:看病“分期付款”是一种好的创新。但受条件所限,看病分期付款的政策应该由政府主导。作为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担保,政府无疑是最好的人选,这应是政府社会福利的内容。至于标准如何制定?怎样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需要有关部门好好的思量。对此,有患者提议,政策实施的对象不要撒胡椒面,应该制定科学明确的标准;其次,在分期付款方式上,也应该无息或者低息。
    但看病“分期付款”,和买高价房分期付款一样毕竟还是一种缓兵之计,只有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标本兼治,真正解决百姓“看病难、吃药难”的现状。同时,还要加强市场监管,控制药品供销商和医院降低医药以及医疗成本价格,避免中间环节不必要的回扣等。如何进一步实施覆盖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措施,社会都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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