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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口钢铁产品频遭他国征收反倾销税
时间:2016/8/5 11:46:19 作者:谭亚敏 浏览次数:1487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来自商务部的消息,8月4日,欧委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钢板产品做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实施税率为19.7%—22.1%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并采取追溯征税措施,这是近日欧盟对中国钢铁产品连续采取的第二次贸易行动。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就欧委会的终裁结果发表谈话,表示欧盟针对进口冷轧钢板产品采取保护措施,将会显著抬高其国内价格,影响市场供给,削弱欧盟相关下游制造业的竞争力。中方注意到,欧盟曾数次采取进口登记措施,但最终并未转化为追溯征税措施,本案成为近年来首个对进口商追溯征税的案例。此举增大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

  该负责人说,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审慎、克制、规范使用贸易救济措施,通过磋商交流、业界合作等方式化解摩擦,实现互利共赢。中方愿意加强与欧方的交流和沟通,妥善解决当前钢铁产业面临的问题。

  当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应诉企业税率为100美元/吨,其他企业税率为120美元/吨。在此之前,印度商工部发布热轧板卷反倾销调查初裁,初步认定中国出口的热轧板卷存在倾销,建议采取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征税额为到岸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差额,热轧卷产品的最低限价为474美元/吨,热轧板产品的最低限价为557美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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