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联合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6日表示,已就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允许含量设立了新标准。
●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
新标准规定,每公斤婴儿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而每公斤其他食品或动物饲料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2.5毫克。
“这个标准与我国2008年制定的临时监管限量完全相同”,正在日内瓦出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年会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表示,“我国将在适当时候将此修改为正式限量标准。”
●禁止人为添加三聚氰胺
对此国际标准的出台,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安格丽卡•特里斯谢尔特别强调,最新推出的三聚氰胺含量国际标准只能是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含量,“任何为了商业利益而故意在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这一原则也得到了中国卫生部的认同和强调。中国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在我国不仅人为添加三聚氰胺被彻底禁止,从包装材料等途径渗入、漂移到食品中的三聚氰胺成分也有明确的限量标准。“坚决不允许(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否则就是违法犯罪活动。”
随着食品科技的迅猛发展,食品卫生与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全球性问题,引发各国的关注。
自2008年中国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世界均投来关注的目光。三聚氰胺,并未经国家权威部门批准而使用,就不属食品添加剂范畴。针对其含量,各国标准均有规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表示,除婴儿食品,普通食物中含有三聚氰胺和其类似物质在2.5毫克/公斤以下,不会对公众健康产生危险,不过婴儿食品中则不应该含有任何剂量的三聚氰胺;欧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多年来普遍采纳2.5毫克/公斤为最高限额;而在中国香港,奶类及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和孕妇以及授乳女性食用食物,三聚氰胺的最高浓度不得多于1毫克/公斤,其他食物可容许的最高浓度为2.5毫克/公斤。
“制定以科学为依据且所有国家都能遵守的共同标准非常重要”,世卫组织食品安全、人畜共患病和食源性疾病部门负责人约恩•施伦特如此表示。对于标准的出台,对消费者来说,最“计较”的并非是三聚氰胺指标有没有规定,而是乳制品是否可以放心食用,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新国际标准的出台,对于世界范围内统一已有关于三聚氰胺乳制品含量的标准具有发展性意义。此标准的出台,不仅仅为世界范围内的乳制品生产制定依据,更对各国货品通关贸易的多标准进行了统一。但此标准的出台,并不是赋予三聚氰胺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合法性,凡人为、故意地往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就是非法。这对婴幼儿乳制品的生产,稳定消费者人心,有较强的指导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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