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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包装绿色壁垒对我国商品出口的影响
时间:2008/5/29 11:12:22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2691 文章来源:中国包装标准网

    加入WTO后,绿色壁垒——这个外贸领域的新名词开始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根据联合国统计署提供的数据表明:90%的美国人、89%的德国人和84%的荷兰人在购买物品时都会考虑到产品的环保标准。正是这种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使得绿色贸易成为了当今世界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绿色贸易的实施在保护了环境、提高了人的生活质量的同时,却带来了一种新的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我国在环境标准制定实施及资金投入、环境技术水平等方面与欧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阻碍作用不断增强。目前,在国际上绿色包装制度已成为发达国家设置绿色标准的主要内容之一。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因包装问题每年减少外汇收入约l0%,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包装不符合绿色要求造成的。因此,大力提倡和发展绿色包装已刻不容缓。

1 国际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制度就是要求包装材料要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或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保护环境资源和消费者健康的包装。也就是说,包装制品从原材料选择、材料加工、产品制造与使用、废弃物的回收再生,直到最终处理的整个运行过程均应不对人体及环境造成公害。发达国家就此提出了“4RlD”原则,即:①实行减量化(Reduce):即在满足包装的保护、方便、销售等各项功能条件下,尽量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②可重复使用 (Reuse):包装在完成某项使用功能后、经过适当处理,能够重复使用。③能回收再生(Recycle):通过生产再生制品、焚烧利用热能、堆肥化改善土壤等措施,达到再利用的目的。④ 能再装罐使用(Refil1):罐、瓶等包装物在回收之后,可以再装罐使用。⑤可降解(Degradable):包装废弃物可以分解,不产生环境污染,进而达到改善土壤的目的。在此基础上,随着科学的进步,绿色包装可能会有更多的内涵。根据这一制度原则,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相继采取措施,制定了含有环保措施的关于包装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制定绿色包装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早在1985年7月时,当时的欧共体就通过了(《饮料容器包装法令。该法令的第一条明确提出:法令的目的之一在于饮料容器的重复使用和再循环。1994年欧共体在各国制定法规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的指南 ,要求各加盟共和国统一执行。德国的 循环经济法 、 包装条例等法规将回收要求、利用、处置与生产、销售和消费挂钩,从回收到处置各个环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可操作性强。该制度对于对所有饮料、洗涤剂和涂料容器都适用,对于德国公司和外国公司要求一致。

  2)禁止使用难再生或难分解的包装材料,开发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包装发达国家在对包装废弃物进行立法管理的同时,对包装材料的研究也作了大量的工作,包装材料正向节能低耗、防污染、高功能方向发展,可回收利用生态包装材料的研制开发是当今世界瞩目的重点课题之一。例如意大利从l 991年1月开始禁止在其境内使用不能降解的某些塑料杂品袋。德国政府采取措施推动饮料行业将PVC瓶改为PET瓶,并要求将80%的PET瓶回收利用,并已禁止使用聚氯乙烯,只准使用聚乙烯(PE)或聚酯(PET)类可回收使用的包装材料。据世界包装组织理事会宣布,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和欧洲各国现已全面禁止使用PVC包装材料。

  3)制定具体指标,促进包装资源的回收利用。德国1995年7月规定,包装回收法定定额为80%,并要求这个总量的80%~90%必须再循环处理。同时规定运输包装要l 00%回收,销售包装按“谁生产谁回收”、“谁销售谁回收”的原则,由生产者、销售者负责回收再利用。英国规定从2000年起,实现对60%的工业包装物和3 5% 的家用包装物回收再利用。法国规定从2000年起,生产商、进口商必须完成75% 的回收定额。

    4)规定使用某些包装材料。
  
  为了保护本国的资源、农作物、建筑物、水源和森林,防止因包装物中的病虫、细菌、微生物等造成危害,许多国家对包装物做出限制,严格检验和处理规定。如禁止使用木材、稻草、旧麻袋等传统天然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含有铅、汞和镉等成分的包装材料等等。

  5)征收各项原材料费、产品包装费和废物处置费。向生产包装材料的企业征收各种税(费),若产品包装中全部使用可再循环的包装材料,则可以免税;若部分使用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低的税;若全部使用不可再利用或再循环材料,则征收较高的税。

2 国际绿色包装制度对我国商品出口的影响

    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绿色包装制度是通过国内的各种法律、规章措施得以实施的。但不适当的政策措施和国家之间标准的差距也给我国的出口贸易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1)包装材料要求的挑战。

    第一,欧美等国的环保法规中对商品包装材料的易处理性和可回收率有较高的要求和标准,包装的材料要求首先是其安全性,其次是对人体和自然环境无害。我国的包装材料落后、不易处理,可回收率低,对进口国的环境污染严重,这就造成了我国许多产品因为包装问题而无法出口。其次,欧美等国的环保法规中都对动植物检疫提出较高的要求,规定对一些天然材料生产的包装物要进行卫生和动植物检疫,以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入。我国的包装材料材质较差,不注重上述要求,部分出口产品的包装中还在大量使用木材、稻草等材料,不仅外观粗陋,而且常常因为其中含有病虫害而一再受到进口国的责难和限制,甚至经常因通不过动植物检疫而影响有关产品的出口。其中木质包装的问题最为突出。l998年9月中旬美国农业部提出,我国出口商品的包装使用了未经处理的木料,将亚洲地区的长剌蜂带进美国。该部向中国发出90天的最后通牒,要求我国商品在此期限内改换包装,否则同年l2月l 7日以后将禁止使用上述包装材料的商品出口到美国。此举发生了连锁反应,在l 998年9月美国对离开我国港口运往美国的我国货物的木质包装提出新的检疫规定后,加拿大政府也于l998年l1月决定对我国输出商品的木质包装提出新的检疫要求。l999年6月1日,对所有来自我国的货物木质包装规定不得带有树皮,不能有直径大于3mm 的虫蛀洞,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烘干处理,使木材含水量低于20%,这对我国输往欧洲的产品也提出严峻挑战。

    2)产品包装标签规定的挑战。

    欧盟一直通过产品包装、标签的立法对外国产品的进口设置障碍,欧盟除了对动植物产品有较高的要求外,对于我国出口的纺织品以及包装材料环境环保方面的要求非常高,因为欧盟的环保意识是最高的,特别是对于有害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产品进行了限制。如对易燃、易爆、腐蚀品、有毒品,法律规定其包装和标签都要符合一系列特殊标志要求。法国根据l975年l2月31日颁布的第75一l349号法规,所有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广告传单、使用手册、保修单及其他信息材料都要强制性地使用法文。对于加工食品,法国法律规定必须在食品包装的外包装上用法文印刷准确的产品说明书:包括厂商名称、包装者和卖主、原产国、数量、成分单等,有添加剂也必须注明,罐头或半成品罐头的盒外须标明日期。欧盟对纺织品等的进口产品还要求加贴生态标签。目前在欧盟最为流行的生态标签为OKO— Tex Standard 100,是纺织品进入欧洲纺织品市场的通行证。C E标志是工业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技术协调和标准新方案”涉及的机电产品有家用收音机、电视机、移动无线设备、医药科学仪器、信息技术设备和灯具等。而我国的机电产品,如收音机、电视机、灯具的出口都居世界第一位,而且主要销往欧美、日本等国。自1996年1月1日起,欧盟各国海关开始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随着欧盟CE标志的实施,澳大利亚已开始实行类似做法,美、加、日、韩和中国台湾地区、英联邦也会模仿欧盟的做法,因此,这种连锁反应就会使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更加困难。

3 包装工业“绿色化“之对策

  发展绿色包装是世界包装业的大趋势,加快建立绿色包装工业体系,让包装“绿”起来,是我国包装行业的必由之路。

    1)积极开发绿色包装材料 。

  出口商品的包装材料只有符合进口国的规定,才能被准许输入该进口国,否则进口国海关将不放行。许多国家以法规形式对进口商品的包装材料进行限制或进行强制性监督和管理。例如:美国规定进口商品包装不得用稻草,否则将被强行烧毁,为此,在包装材料的选用上一是避免使用含有毒性的材料。包装容器或标签上所使用的颜料、染料、油漆等应采用不含重金属的原料,作为接合材料的胶粘剂,除应不含毒性或有毒成份外,还应在分离时易于分解。二是尽可能使用循环再生材料。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可循环再生材料多是再生纸,以废纸回收后制成的再生纸箱、模制纸浆、峰浆纸板和纸管等。三是积极开发植物包装材料。植物基本上可以延续不息地重产繁殖,而且大量使用植物一般不会对环境、生态平衡和资源的维护造成危害,受到国际包装市场青睐。四是选用单一包装材料。这样不必使用特殊工具即可将材料解体,还可以节省回收与分离时间,避免使用粘合方法而导致回收、分离的困难。

    2)在环境标志方面向国际靠拢。

  ISO 1 4000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规定对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从而使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被排除在国际贸易之外。我国的环境标志制度产品种类较少,远不能满足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为此,第一是要积极推行ISO14000国际标准,加强对出口包装产品从设计到生产过程直至回收再利用的绿色方案的实施。通过建立、实施环境管理认证体系,可以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产生,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处理费用,给企业带来综合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第二、要积极实施产品环境标志制度,让更多的出口商品在开展环境标准认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取得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志,使更多的出口商品超越“绿色壁垒”,获得产品出口的国际通行证。

    3)在包装设计方面要突出环保内涵。

  推进绿色包装的首要工作就是绿色包装设计,它直接影响到包装形式、包装材料的选择和使用量及包装废弃物的处置等。对绿色包装设计的整体要求,除强调包装保护和陈列等功能外,还应加上环保和心理功能。出口包装设计要对目标市场国的环保法规、消费者环保消费观念的深度、绿色组织活动、环保包装发展趋势等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包装设计时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我国许多出口商品达不到进口国的环保要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进口国有关环保的法规条例、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强度不够了解。比如,澳大利亚防疫局规定,凡进口货物用木箱包装,均需提供熏蒸证明。在进行包装设计时如不考虑这些因素,就难以避免出口受阻。另外,在包装装潢、图案和色彩等的设计上要突出环保气息, 以适应国外消费者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现代消费心理,以达到扩大营销的目的。

    4)加大投入,提高包装技术水平。

  目前因国家对包装环保项目没有明确的投资、信贷和税收等优惠政策,无法吸引大规模社会和民间投资,科技投入不足,致使包装行业严重缺乏科技人才,技术开发能力薄弱。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包装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仅为2%左右,这大大低于全国工业的6.8%的平均水平。而且,由于包装行业科技开发能力薄弱和力量分散,相互协作的功能就难以发挥,致使大批科技成果未能运用到包装的生产中去。包装业的技术基础大体上由包装材料加工技术、包装机械制造技术及包装容器3大部分组成。目前,包装业的技术力量主要集中在包装容器的生产上,而对于包装材料和包装机械的技术对策则只寄希望于通用原材料生产部门和通用机械生产部门来解决,这种情况越来越不能适应包装工业技术的发展。因此,绿色包装要求有关环保技术部门和包装制造商加大技术投入,加强研究包装物的降解技术、回收再生和重复用技术、生产替代品技术等绿色包装技术和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及设备的研制,进行生产变革,以过硬的技术水平应对绿色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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