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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电单车收费标准“空摆设” 有的翻了6倍
时间:2010/7/30 9:42:09 作者:刘小娟 潘林虎 浏览次数:1682 文章来源:云信网

 

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写字楼停车场在按标准收费。本报记者 程艺辉/摄

  日前,昆明市发改委召开治理、整顿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会议,不仅规范了非机动车停放的收费标准,还公布出四区物价检查投诉电话。究其初衷,源于市民对非机动车乱停放、乱收费问题的投诉日趋增多。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尽管相关的收费标准已经实施,但对于诸多停车场而言,所谓的收费标准无异于“空摆设”。

  最吓人 停一次要收3-5元

  一辆电动车停放一次要收费3元?记者近日在西山区王家地村和杨家地村接二连三被“吓”住了。

  “停一个小时要多少钱?”记者骑着电动车驶入该村的一个停车场,假装打听。工作人员头也不回地答了声“3元”。当记者直嚷这停车费贵得吓人时,这名工作人员有些不屑一顾:“这还贵啊,我们村都是这个价,别处还有收5元的。”记者佯装不服气,声称媒体已经报道过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该工作人员不耐烦了:“你爱停就停,不停拉倒!”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该停车场包月收费,自行车15元,电动车70元。

  遭对方一顿白眼之后,记者又来到附近的另一个非机动车保管站。门口不见昆明市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却明确标示着“12个小时以内每次3元,超过12个小时每次加2元”。此外,据前来停车的尚先生称,该停车场不予包月。

  为什么那么贵?停车场师傅解释说,因为工作人员工资要上涨,收费标准自然相应提高。

  最普遍 小区、学校多数收1元

  相信不少市民都曾有过类似的经历:在住宅小区白天停车1元,晚上1.5元;在单位停车白天五毛,晚上1元。记者自从购买电动车后,就开始习惯了这种不一样的收费标准。

  记者近日从正和小区出发,沿着金牛小区、严家地小区、永昌小区一路行驶到宝善街,留意到除了少数几家单位停车场公示有昆明市发改委规范的非机动车收费标准之外,小区、学校和街道临时保管站基本不见收费标准公示。经打听发现,小区、学校和街道这三处地方的收费比标准翻了一倍。例如,宝善街的临时保管站白天停放电动车收费1元,停放自行车收费五毛。

  凭什么高出收费标准?正和小区一保管站的肖师傅表示,他只遵循物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环西桥附近一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已从电视上留意到非机动车收费标准的公布,但暂时还未接到领导任何通知。在他看来,目前的停车市场收费混乱,“要规范怕是忙不过来”。

  最少见 走访20处 仅三处收五毛

  走访了近20个停车场或保管站,按照昆明市发改委定价收费的却只有零星三个。一个是市公安局严家地小区,其收费标准公示栏上明确写有:自行车5元/月/辆,摩托车20元/月/辆,需要充电的电动车20元/月/辆,不需要充电电动车15元/月/辆;机动车辆停放包月办卡60元/月。

  滇池书城旁保管站对电动车每次收费五毛,保管员叶师傅告诉记者,从三年前开设保管站起,他们就一直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实施收费。青年路上志远大厦地下停车场也是标准收费。尽管几个月前中途欲将电动车停车费从五毛提价到1元,后因市民投诉又调回了原来价位。

  链接

  昆明市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注:1、自行车不分普通自行车、赛车,统一执行一个收费标准;

  2、助动车包括助力车和电动车(含电动三轮车),统一执行一个标准;

  3、摩托车包括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统一执行一个标准;

  4、包月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代为充电的,充电费用由车主与停放场点协商收取;

  5、公告了收车时间的停放场点,超过了收车时间车主未取走车辆,由此产生的车辆保管费用由车主与停放场点协商收取;

  6、收费标准可以下调,不得上浮。

  提醒

  昆明市发改委 提醒广大市民,在停放非机动车时尽量选择有城管部门统一标识的正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要求保管人员提供相关停车收费票据以便“取证”。如发现停放点有乱收费的,可向辖区所在地的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投诉。

  五华区:3612358;

  盘龙区:3339214;

  官渡区:7173337;

  西山区:8224486;

  昆明市价格监督监察局: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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