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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温企注意 不按规定用生物杀灭剂将被强制退市
时间:2016/5/10 11:05:31 作者:王亮 浏览次数:1502 文章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

  温州网讯 记者从温州市标准化研究院获悉,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BPR法规)的过渡期将在今年9月1日正式截止,受此影响,我市生产并出口欧盟的鞋服等产品,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添加了防腐剂、杀虫剂、消毒剂等生物杀灭剂的,今后必须使用欧盟已批准的活性物质(具有生物杀灭功能的有效成分)所制成的生物杀灭剂,否则将被强制退市。

  据了解,温州市受BPR法规影响的产品包括纺织、服装、鞋类、皮革、塑料、橡胶、玩具、家具、涂料等9大类出口产品,2015年全市上述产品对欧盟出口额超过25亿美元,占温州出口欧盟总额的60%以上。

  在过渡期正式结束后,有在产品中添加生物杀灭剂的温企,若想照常出口欧盟,又该采取什么措施呢?市标准化研究院特别支招温企应对该项技术壁垒:一是确认产品是否处于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管辖范围内,即产品是否在生产和储藏环节中使用生物杀灭剂进行处理或在产品中有意添加了生物杀灭剂;二是确认产品所使用的生物杀灭剂,所含有的活性物质是否已获得欧盟批准。如果不是,应当替换所使用的生物杀灭剂,或在2016年9月1日前要求上游供货商向欧盟提交物质批准申请。

  温州市标准化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同时透露,该院正就欧盟已批准的生物杀灭剂活性物质名录进行整理,以供企业查询备用。

  -相关链接

  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范围不但包括原生物杀灭剂指令中具有生物杀灭用途的有效成分(活性物质)和生物杀灭剂制品本身,还增加了经生物杀灭剂处理的物品。2015年9月1日,生物杀灭剂产品,如防腐剂、杀虫剂、消毒剂等的过渡期截止;2016年9月1日,经生物杀灭剂处理的物品的过渡期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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