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中国行业标准题录索引数据库即将上线,敬请期待!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综合资料索引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5 月
17
星期五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标准与商品 -> 问题商品
近半“功效牙膏”功效未经验证
时间:2008/5/29 23:21:00 作者:蔺丽爽 浏览次数:2050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3月29日,北京市消协发布了对高露洁、佳洁士、中华牙膏等64种牙膏的比较试验结果:价位从1元至23元不等的牙膏产品在产品品质上并无显著差异。但功效牙膏至少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且半数功效牙膏产品并未经过临床试验。

     3月29日,中消协公布的比较试验结果显示:牙膏产品品质差异小,价位相差悬殊的牙膏产品在产品品质上并无显著差异,功效牙膏宣传乱,消费者不要轻信功效牙膏的宣传。

     ■无统一标准 功效牙膏有四大问题

     市消协对北京、天津、上海等二十八家企业生产的64个品种的牙膏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价格从1元至23元不等,包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生产的普通牙膏、含氟牙膏、中草药牙膏等多个种类。

     比较试验显示,目前市场上的功效牙膏至少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即:第一,牙膏产品的功效目录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现在国标《牙膏》未规定牙膏功效的认定标准,行业相关部门对牙膏功效的认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第二,多数牙膏在包装上明示有疗效、具有辅助治疗效果、预防某某疾病等宣传语,但牙膏属于日化商品而不是药品,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宣传其具有疗效的牙膏很多都涉嫌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第三,宣传语模棱两可,玩文字游戏,有的牙膏包装说明添加物的疗效,以图误导消费者;第四,宣传功效没有经过相关临床试验,在牙膏生产企业向消协提供的功效证明中,有一部分是相关的成分报告文章而不是牙膏的临床实验报告。

     ■“临床试验”验证机构五花八门

     为牙膏做临床试验的医院也五花八门,在收到的临床报告中甚至还有“某某职工医院”出具的报告。

     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鉴于比较试验结果及牙膏产品宣传中的现状,无口腔疾病、无龋齿的消费者,不要盲目选择功效牙膏。患有口腔疾病的消费者,不要轻信功效牙膏的宣传,应该先到口腔医院诊断治疗,由医院推荐适应具体病症的牙膏。

     另外,高氟地区的消费者,尽量不要选择含氟牙膏。消费者在购买牙膏产品的时候,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牙膏,从外包装上看,应注明产品名称、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标识;由于内在指标消费者无法判断,所以应选择那些可信度高、信誉比较好的企业的产品。

     ■抽样测试 3种牙膏未达“国标”

     在测试中有61个样品所有测试项目均符合牙膏国家标准,占总样品数的95.3%。其中,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易初莲花防酸牙膏、易初莲花超感白牙膏的净含量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洁康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爽绿茶超亮白牙膏的挤膏压力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