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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制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标准
时间:2010/3/29 15:22:40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2129 文章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近日,由福建省质监局计量院负责起草制定的《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传输协议》通过专家组审定,成为福建省继防雷装置系列标准、《猪禽用饲料安全质量要求》、《含中、微量元素肥料的标识和要求》之后的第4个强制性地方标准,并填补了我国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传输协议标准的空白。

  据了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传输协议》是福建省计量院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指导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的建设,规范数据传输,保证用能单位能源数据集中采集终端和能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而组织参与制定的,该标准规定了数据交换传输的过程,以及定义数据交换传输的参数命令、交互命令、数据命令和控制命令的数据格式和代码。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传输协议》作为福建省强制地方标准的实施,可以规范企业煤、油、电、气等主要能源消耗情况的数据传输,实现数据的科学采集、集中管理和有效应用,为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统计单位GDP能耗、考核评价节能减排目标,提供统一、可靠的能源计量数据,并有效解决能耗数据不准、不实,管理粗放的问题,使福建省在能源数据联网、采集相关标准制定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对落实该省节能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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