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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仪征市调整新农保养老待遇标准
时间:2010/5/7 11:43:31 作者:杨益民 浏览次数:2565 文章来源:仪征市劳动局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仪征市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于2010年3月30日出台了《仪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新办法规定,这次新农保养老待遇调整涉及16637人,增发养老金155万元,劳动保障部门及时筹措资金,确保4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及时地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为下一步仪征市新农保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次调整对象为去年已享受新农保养老待遇人员。具体调整标准为:年满60周岁、符合新农保养老待遇的农村居民每月可享受基础养老金60元,即每月增加19元基础养老金;2009年一次性趸缴享受养老待遇,至2009年12月已年满60周岁人员,除享受60元基础养老金外,再增发每人每月20元基础养老金;只享受老年补贴人员,取消每月40元的老年补贴,享受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即每月增加20元基础养老金;已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不含)女性参保人,享受每月47元基础养老金(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计算),即每月增加6元基础养老金。以上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从2010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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