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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启动示范公路创建 四项内容为创建标准
时间:2010/5/7 14:38:12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533 文章来源:大众网

 

    5月6日上午,山东省暨济南市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启动仪式在京福高速公路济南西隆重举行。

    据了解,此次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将持续至12月31日,京沪(G2)高速公路山东段、104国道山东段、231省道和威海初张路为全省示范公路创建路。各市选择辖区内1条高速公路,1条国道、1条省道,1条县乡道为本市示范公路开展创建活动。

    本次交通秩序示范公路以秩序好、拥堵少、事故下降、执法规范四项内容为创建标准。要求示范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不低于查处总量的60%,处罚率不低于查处量的80%。除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导致道路无法通行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临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外,创建期间不发生车辆排队长度超过5公里的交通拥堵,或者排队长度3公里以上的交通拥堵不超过2次。创建期间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超过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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