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日,台湾地区发布G/SPS/N/TPKM/179/Add.1号通报,修订食品添加剂规范、范围、应用和限制标准。
此次修订规定了魔芋内漂白剂的残留限量, 涉及的漂白剂有亚硫酸钾(Potassium Sulfite)、亚硫酸钠(Sodium Sulfite)、亚硫酸钠(无水)(Sodium Sulfite(Anhydrous))、亚硫酸氢钠(Sodium Bisulfite)、连二亚硫酸钠(Sodium Hydrousulfite)、焦亚硫酸钾(Potassium Metabisulfite)、亚硫酸氢钾(Potassium Bisulfite)、焦亚硫酸钠(Sodium Metabisulfite)。对于非直接消费的原材料,以二氧化硫计的漂白剂残留量不得超过0.90 g/kg,对直接消费的产品,不得超过0.030 g/kg。
本最终修订案已于2010年4月28日生效。详细信息请见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0/sps/TPKM/10_1824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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