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13日,商务部发布的一则2006年第74号公告,宣布以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为首提起的进口氨纶反倾销案取得最终胜利。这是温州企业第一次对国外进口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并胜出。
这则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进口氨纶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商务部最终裁定,中国氨纶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自2006年10月13日起,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进口氨纶征收0%—61%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如此,持续了21个月的进口氨纶反倾销调查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去年2月23日,温州市的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山东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龙山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向商务部正式提交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进口氨纶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于4月13日得到商务部的立案。2006年4月3日,商务部发布延期公告将本案延期至2006年10月13日,在5月24日初裁决定出来后,又经过利害各方的书面评论及举据,商务部最终做出了上述裁定。
一直以来,温州市企业生产的鞋革制品、打火机等轻工业产品因物美价廉、款式新潮和灵活多变的营销手段,走俏国内外,但同时也屡遭国外的反倾销调查和贸易壁垒保护。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尤小平说:“既然外国对手可以对温州产品频频发起反倾销调查,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运用国际贸易规则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反倾销的宗旨是争取公平的贸易环境,这是国际贸易中的正常现象。”
对于华峰氨纶开温州民企之先河,联合国内同行对国外产品提请反倾销调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刘铤表示,华峰氨纶的胜利,说明温州企业已经在国际贸易中学会了运用国际规则打官司,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反倾销是WTO允许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手段,企业要利用打赢后的这段保护期机遇,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营销水平,加大研发水平,培育自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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