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2月12日电 身为税务人员,却成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的“税耗子”,收取贿赂120多万元,造成税收流失760多万元。近日,安徽凤阳县地税局原局长杨群被法院认定犯有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被告人杨群曾担任凤阳县地税局局长等职务。安徽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杨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少征或不征凤阳县某矿业、水泥、石英砂、化肥等多家公司应征税款765万多元,给地方税收造成重大损失。另查明,1998年至2010年,杨群非法收受辖区内企业、经营户及下属的财物合计124.9万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杨群身为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760余万元,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杨群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应数罪并罚。考虑到被告人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将大部分赃款退出,主动检举揭发他人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杨群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