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热烈祝贺: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高端论坛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业地图首发式于4月15日(校庆日)隆重举行!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4 月
29
星期一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标准·生活 -> 家居·标准 -> 交易圣经
公积金重大政策由谁决定
时间:2014/3/28 11:13:44 作者:赖伟行 浏览次数:1751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公积金管委会代表中三分之二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国企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而对于这一政策,不少已经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市民仍存有不少意见,更有人疑惑,究竟是谁在代表广大公积金缴存人,管理这一规模达到千万亿元的巨资?其政策究竟又是如何出炉的?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广州的公积金缴存人已经超过350万人,而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则是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市政府负责人,建设(房地产管理)、房改、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专家、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和单位代表。

  而本报记者获得的公积金管委会名单显示,在这一名单中,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国企的代表,已经超过了2/3。

  专家:管委会代表性需要加强

  “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代表是怎么产生的,是问题的关键之一。”暨南大学教授胡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归集公积金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使用公积金,否则就没有必要归集。虽然公积金中心表示有91%的缴存人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更多可能是被高房价和限购等原因卡住了,与其他9%使用过贷款的缴存人更没有关系。

  “公积金管委会的代表性需要增强,会议除了要定期召开以外,也应该通过公开的方式召开,不能随意性太强。”胡刚认为,广州的公积金管理可以先参考现行重大项目公咨委的运作方式,提高公积金管理的合理性和贴近性。

  规定:三类代表应各占1/3

  据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于2002年9月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其成员包括:市政府负责人,建设(房地产管理)、房改、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专家、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和单位代表。

  按照国务院的《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公积金的决策机构,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对有关事项的决策实行表决制,决议须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目前,广州公积金由广州公积金第三届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根据记者了解到的名单,第一个“1/3”的代表两名来自市政府,其余来自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住房保障办、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市法制办、暨南大学、 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和市总工会。

  第二个“1/3”的代表则来自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穗宝家具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白云工商高级技工学校。

  第三个“1/3”的代表来自省人民医院、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广州铁路公司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数据:公积金贷款总额增幅惊人

  此前,不少市民都期盼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能随房价上涨适度上调,不料等到的却是多个环节收紧的新政策,有人开始怀疑是不是公积金入不敷出没钱了?

  公积金中心对此予以否认,表示只是配合楼市调控的政策,贷款额度还是充足的。据了解,广州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共有近600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1200多亿元,80%以上用于住房消费;共向近25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累计超过700亿元。

  到2013年底,广州市公积金的当年节余额为105亿元,累计节余额是980亿元,其中已发放贷款780亿元,还有十几亿元的国债。不过记者了解到,实际上从1999年到2012年底,广州公积金贷款总额才刚刚突破了500亿元,但是去年一整年,公积金贷款额已经达到310亿元。相当于过去15年内的近4成,增长幅度惊人。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