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English
      “健康中国与食品安全——创新标准体系座谈会”在西安交大西部科技创新港成功召开!        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最新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中外标准数据库》即将上线!      中国行业标准题录索引数据库即将上线,敬请期待!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综合资料索引数据库即将上线!
2024 年 11 月
22
星期五
   
  
  
·多语言频道即将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 标准动态 -> 国家标准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应急避难场所3项国家标准
时间:2024/6/7 16:00:50 作者: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579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应急避难场所 术语》(GB/T 44012-2024)《应急避难场所 分级及分类》(GB/T 44013-2024)《应急避难场所 标志》(GB/T 44014-2024)3项国家标准。

  本次发布的3项国家标准由应急管理部会同相关单位研制,主要对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场址选择、设计建设、功能分区、设施设备配置、标志标识和管护使用等方面进行统筹规范。其中,《应急避难场所 术语》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规划建设、管护使用等方面相关术语,主要解决当前各类标准中涉及应急避难场所的术语和名称内涵不统一、各地执行差异大等问题。《应急避难场所 分级及分类》将全国应急避难场所划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乡镇(街道)级和村(社区)五级,同时为适应分类管理需要,进一步划分了室内型、室外型,综合性、单一性(含特定)和紧急、短期、长期避难场所,主要解决当前应急避难场所应对灾种单一、功能技术指标不统一,规划布局缺乏分级分类指导等问题。《应急避难场所 标志》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的图形符号、标志型式、标志尺寸,以及标志制作与设置等要求,主要解决各地标志系统不统一、标志内容不完整、标志制作与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3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对夯实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技术基础,进一步统筹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全国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国家标准频道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文章注明“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的,版权均属于国家标准频道(本网站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文章;已经与本网站签署相关授权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文章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家标准频道”。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站注明 “来源:XXX(非国家标准频道)” 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站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service@chinag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