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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找茬——标准“弊病”尴尬了谁
时间:2010/3/23 17:34:36 作者:王美玲 浏览次数:3899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频道独家评论

  中国的标准化委员会成立已多年,然而孕育“明星标准”却只是最近的事。从颇受关注的“馒头标准”、“包子标准”、“烧饼标准”,再到“红烧肉”标准等,当民众口中的一日三餐也都有了标准身材,“标准”便也跟着火了一把。成了明星就不免受人关注,接下来的“电动车标准”更是难掩“悠悠众口”。标准的“是”与“非”,正在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借此“东风”,小编也打算给高高在上的“标准”找找茬。

  如此标准,尴尬了谁?

  “一个烧饼,切开不得少于30层”,这样的标准身材怎能不惹来非议?试问,喷香的烧饼在手,谁又会管它是否30层,难道少一层会影响烧饼的口感或营养价值吗?会因此产生巨毒而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吗?显然不会。更让许多人哭笑不得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标志》中竟然规定:“爆竹类燃放时不允许放在口袋里、结鞭爆竹燃放时不允许将单个爆竹扯下。”如果小朋友听到这样的标准事件,肯定会以为是家长在逗自己玩呢,难道把鞭炮扯下放会被打屁股?
  类似标准的出台,让高高在上的“标准”也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常被拿来“说事”的问题无非在于,如此种种,需要大动干戈,制定所谓的“国标”吗?有标准是好的,但是不是一定要规定“烧饼30层以上”、“包子一定要有褶皱”……
  这些屡屡成为“笑谈”的标准“现世”,除了说明标准体系的虚假繁荣和尴尬了那些标准制定者之外,又能说明什么呢?

  标准“拷问”:重重问题,何时能解?

  在标准“虚”火上升的背后,是众多行业的“无依无靠”和“无所适从”。而“明星”的走红,也让“她”背后的“隐私”难以再“隐”。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我国标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也日益暴露出来,其主要包括:标准制定速度慢、一些行业标准缺失、现有标准缺陷、标准交叉重复、标龄老化、标准可操作性差。

  一、 标准制定速度慢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平均曾经指出:“目前国家标准的研制时间平均为4.5年。其中,光出版发行就要花上两年:要先通过邮局发征订单,等到各单位的回执后再决定印刷的数量。如果印量太少,要赔本,就干脆不出版了。”
  听听,如此的拖沓、散漫,我国的标准化工作怎能取得及时、有效的进展?总结来看,我国标准化体制不完善,整体标准化意识淡薄。从标准的起草到最终应用,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链。

  二、 标准缺失:“空白”意味着随意填充的“自由”

  在关乎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国家经济技术发展的某些重要领域中,至今仍存在标准空白的问题。在无标可依的大背景下,各企业纷纷自立山头、瓜分市场,导致市场混乱。而同时,标准缺失也使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2009年,长沙聂先生购买比亚迪F3新车不到半月,就因疑车内有害气体中毒入院。专业机构检测结果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比较,车内有害气体严重超标。然而,因国内尚无车内空气质量标准,车主的权利至今无法得到保障。
  回望历史,2004年国家就曾组织《汽车内环境质量标准》的起草工作,计划2006年出台该标准,但此后却因检测技术存在难点等原因被搁浅。2008年3月1日起,国内首部《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正式实施,算是迈出了改善车内坏境的艰难一步,但该《方法》并未包含如何判定车内空气污染物超标等问题,使消费者依然无“标”可“靠”。
  面对中国标准制定中依旧存在的众多“真空地带”,那些规范“包子”、“饺子”或者狗狗服装之类的标准似乎就更显滑稽了。

  三、 标准缺陷:瘸腿的标准“害死人”

  标准在制定之初或许是适应市场需求的,但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标准会出现漏洞和缺陷。这些“瘸腿”标准的“现行”,有时会伴随着“血的代价”。
  从2001年到2005年,“杀人果冻”肆虐四年之久,追根究底才发现那竟是标准出“漏”惹的祸。类似的还有“毒家具”、“毒奶粉”等众多耸人听闻的“杀人”事件,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让我们一次又一次的看到国家标准的无能。
  瘸腿的标准不仅给消费者带来安全威胁,也常常使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让企业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为了使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威胁,为了让“中国制造”在国际贸易中不再当“冤大头”,健全我们的标准及标准体制势在必行。

  四、标准交叉、重复:内讧带来混乱

  本来是同一种产品,却在不同的标准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规范;本来是同一项技术指标,不同标准确定的检测方法却大相径庭;本来是一种地域性很强的产品,执行的却是国家标准。标准的这种“内讧”常使企业无所适从。以食品行业为例,凡是和食品沾边的主管部门都制定了相关标准,企业被这些重复、交叉的标准搞得如坐针毡。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产品,用不同的标准来检测,有的检测合格、有的检测不合格。有的名牌企业被错误曝光,损失达上亿元。
  这种由标准内讧所带来的损失,到底该由谁买单?

  五、 标龄过长,平均标龄9.88年,最长的达47年。

  标龄是指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也即标准的有效期。由于各国情况不同,标准有效期也不同。ISO标准每5年复审一次,平均标龄为4.92年。我国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标准实施5年内要进行复审,即国家标准有效期一般为5年。

  1、国家标准平均标龄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标准体系整体老化。平均标龄长达9.88年,几乎是国际标准标龄的2倍,尤其是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标龄最长,达10.18年;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标龄也比较长,8.3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执行的,所以标准的老化必然影响企业的执行,以及产品质量的提高。

  2、现行国家标准标龄分析

  截止2009年底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有25241项,各时间段现行国家标准的数量分布如下图所示: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标准的“老迈”现象非常严重。标龄在10年以上占27.99%,标龄40以上的有37项,这与国际标准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3~5年的平均标龄相比,形成巨大的反差。充分说明了国家标准的严重“out”,难以适应市场的需求。 

  六、 标准可操作性差

  伟大领袖毛主席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标准应用程度的高低,最直接地表达了标准反映市场、经济和社会需求程度的高低。目前我国标准在技术指标等各方面要求都很严格,但众多标准的实际操作性却并不很强。
  笔者认为,我国制定标准的现行体制是造成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的主要原因。很多标准在制定之初,相关部门及制订者并不曾认真调查,看相关参与标准制定的单位是否具有代表性?起草标准的相关人员及参与评审的相关“专家”是否能真实反应市场需求?标准制定过程中采用的资料和数据是否完全可靠、科学?……
  标准制定应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社会效益为目的。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广泛且充分的征求行业内相关人员的意见,避免“外行”指导“内行”的局面出现。制定标准要结合实际情况,否则,可能会成一纸空文。

  总结来看,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已颇有“长进”。但是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标准体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小编认为,面对上述问题,政府部门首先应该对症下药,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出相关对策,完善体制,以适应市场需求。其次,“政府”也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越俎代庖。应将标准制定权交给市场内的主流行业,政府和监管部门应重点建立详细的“纠错”机制,并预防技术性行业以大欺小式的“恶意垄断”。这样,中国标准才能少一些哗众取宠的“无稽之谈”,“中国制造”在国际上也能不再尴尬。

                               本稿件为国家标准频道CHINAGB.ORG独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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